6. 学位材料提交
学科分委会
完成论文和意见答复最终的修改后,经导师同意即可准备向教学秘书提交正式的学位材料。学位材料会在学科分委会和校学位会上经专家集体审核通过后颁发学位。
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可联系教学秘书获取具体清单,参考此文档:博士生答辩后提交材料及办理流程。注意此文档可能不具有时效性,以教学秘书提供的最新版本为准。
这里整理了需要的签字:
本人签字:答辩申请书(2份)、论文原创性声明页(2处签名,3本)
导师签字:答辩资格审查表(2份)、论文原创性声明页(3本)、创新性成果清单(1份)、评审意见汇总材料(1份)
答辩秘书签字:评审意见汇总材料(1份)、答辩情况表(2份,日期为答辩当天)
答辩主席签字:答辩情况表(2份,日期为答辩当天)
答辩秘书签章:答辩资格审查表(2份)、评审意见汇总材料(1份)、创新性成果清单(1份)
提交的所有文档都应完成签字,所有签字都应手签。注意每种材料的打印要求、份数、码放规定。注意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务必在学科分委会召开前提交。
校学位委员会
学科分委会结束后会收到专家提供的修改意见,需要对论文及相关材料修改后重新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如果被确定为校会上的详审抽查对象,则需要提交更多材料,请务必认真对待,必要时可与导师协商详细的论文修改内容。
预祝你一切顺利!